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承担国家、省和南通市社会科学院下达的理论课题研究及企业政工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市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如皋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包括所属电台、电视台)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网络新闻宣传;联系上级新闻单位;代管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三)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工作和精神产品的生产,领导并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对市文化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代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市内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社会宣传工作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承担市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委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领导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五)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外宣工作;承担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受市委委托,与市委组织部共同负责提名、考察与管理市广播电视局、如皋日报社和代管单位的领导于部;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文化局、市文联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对各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直宣传文化系统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市新闻、企业政工职称评审和岗位培训及其管理工作。
(八)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南通市委和如皋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井提出我市的具体贯彻意见;指导市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有关政策、规章;按市委统一的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九)完成市委、南通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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